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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标底的编制及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项目,对于招标方来说,在招标前除了需要处理好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发布和发售之外,有的项目还需要提前编制标底。作为工程造价重要组成部分,标底编制工作不仅重要,而且繁琐难度高。那么常见的标底编制方式有哪些,本期结合具体实践来总结这几种不同的标底。

一、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
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的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布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后,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用,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施工管理费、其他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用,汇总后形成的总金额即为工程标底。

二、以工程概算为基础的标底
以工程概算为基础的标底编制,其编制程序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编制大体相同,主要的区别是采用了工程概算定额,对分布分项工程子目做了适当的归并,使得计算工作有所简化。采用这种方法编制的标底,通常适用于在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即进行招标的工程。
 
在施工图阶段招标,也可按照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概算定额和单价计算直接费,既可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又能减少计算工作量,节省时间和人力。 

三、以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的标底
以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是在设计概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施工管理费、各项独立费、计划利润和税金都纳入扩大的分布分项单位内,形成扩大综合单价。计算出工程量后,乘以扩大综合单价,再汇总即为标底,从而能够进一步简化确定标底的工作。
 
四、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
以平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主要适用于采用标准图的住宅工程,一般做法是由地方主管对不同结构体系的住宅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制订每平方米造价包干标准,然后再根据装修、设备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定标底单价。 

五、注意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根据第二款规定,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此外,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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