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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行政处罚文书 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结合行政处罚工作实际,参照执行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将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原有的《河北省建设行政处罚文书》同时废止。
  据悉,统一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文书,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共包括39种行政处罚文书,涵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所涉及的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结案、立卷归档等关键环节,确保文书格式制作合法、内容规范、语言准确,文书填写要点、易漏易错的细节均配有填制提示以降低制发错误,有利于推进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为适应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办案系统操作需求,文书总体编排按照执法办案时间顺序,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流程为主线,在各个阶段穿插相应的执法文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保障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赵子阔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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